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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公司法》需要关注的20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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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新《公司法》对公司登记制度、信息公示制度、认缴登记制度等与市场监管职能密切相关的内容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 新《公司法》共266个条文,31456字,删除了原《公司法》中的16个条文,新增和修改了228个条文,其中实质性修改112个条文。 问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认缴时间应如何备案? 除实行注册资本登记实缴制的公司外,按照以下几种情况处理: (1)对2024年6月30日前设立的公司。注册资本认缴期限调整设置三年过渡期。如章程规定的原认缴期限超过2032年7月1日的,公司在2027年6月30日前应调整认缴期限。公司申请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或者股东出资额认缴期限备案时,认缴期限自调整之日起不得超过5年。 (2)对2024年7月1日后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每个股东的认缴出资时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不应超过5年;对于股东增资的出资额,认缴出资时间自增资之日起不应超过5年。 (3)2024年6月30日前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7月1日后办理增资登记的,新增出资的认缴出资时间自增资之日起不应超过5年。如该股东原认缴出资时间与新增资本的认缴出资时间不一致,申请人可在公司章程中载明该股东多次出资的认缴出资额和认缴出资时间,并在《股东(发起人)、外国投资者出资情况》分笔记载。 (4)2024年6月30日前设立的公司,公司内部股东间股权转让的或者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在2027年6月30日前应调整认缴期限,认缴期限自调整之日起不超过5年。 问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如何向公司缴足认缴出资额?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如将房产过户到公司名下、将商标权过户到公司名下等。 问 股东缴纳出资后是否需要向登记机关提交验资报告? 除了社会公开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时均无需向登记机关提交验资报告。 问 公司可以通过什么渠道办理减资? 新公司法实施后,公司可以通过一般减资、简易减资、股东失权减资三种方式进行减资。 一般减资指新公司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按照股东出资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相应减少出资额或者股份,法律另有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另有约定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简易减资指新公司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公司以亏损额为限,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数额,减少的注册资本专项用于弥补公司亏损;股东失权减资指新公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股东未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日期缴纳出资,丧失其未缴纳出资的股权,公司因此减资。 注意:股东非等比例减资的,需经全体股东同意。减资后注册资本不符合名称要求规定的,需要同时办理企业名称变更。 来源:赛尼尔法务管理 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 不代表东仲立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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