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远遥:
本会受理的申请人东营新邦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你方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5)东仲字第423号。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裁定书。请你方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定书,逾期未领取则视为送达。
东营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五日